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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变化给你更健康的生活

发布:2016-01-07 05:0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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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医疗服务、医疗护理、医疗保障、健康体检、健康管理、营养食品、医药产品、养生养老等协同发展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建立以预防

  为主的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转变医学服务模式,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服务体系。同时,把健康服务业发展与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养老服务、体育健身等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实现协同发展。

  《实施意见》确立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实现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快速发展,健康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健康服务业成为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鼓励开办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实施意见》透露,大连将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在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下,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积极吸引中外合资、合作开办医疗机构或开展技术合作。进一步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的限制。

  同时,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充分考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并按照非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产业链项目,按相关政策优先给予扶持。

  积极推进

  医养结合

  与此同时,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要达到100%。强化临床护理岗位责任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建立稳定护理人员队伍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母婴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提高基层和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比。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功能,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向社会资本和

  外地资本开放市场

  为了有效实现《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大连将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门槛,向社会资本和外地资本开放市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市县两级根据健康服务业发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立行政审批制度分权、确权、确责、监督工作体系,将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设置审批的权限下放至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立项开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同时,还将探索建立医药价格形成新机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悉,我市还将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网。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形成覆盖全市卫生计生机构、高效统一的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实现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