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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种慢病或重症纳入门诊特殊疾病

发布:2018-12-25 06:11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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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7种慢病或重症纳入门诊特殊疾病

  心脏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或重症疾病患者,需要长期到医院门诊就医,一年下来费用不少。为了减轻这类慢性或重症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我市再推民生实事新政,修订完善《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心脏病、恶性肿瘤等两类27种门诊特殊疾病建立特殊疾病门诊账户,给予门诊报销待遇。

  近日,记者走访了市人社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27种慢病或重症纳入门诊特殊疾病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重新修订完善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解决患慢性或重症疾病参保人员因长期门诊治疗而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修订后的《办法》着重解决原相关规定中享受待遇病种不统一、申报条件不一致、享受额度不统一等问题,新增部分特殊病种,明确了病种范围,同时审定程序更加完善,享受额度有所提高。

  《办法》规定,门诊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高血压合并并发症、糖尿病、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肝硬化失代偿期等19种慢性疾病;第二类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白血病等8种重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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