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普 > > 10月8日起 保定城镇参保居民可申报门诊特殊疾病

10月8日起 保定城镇参保居民可申报门诊特殊疾病

发布:2015-09-29 21:3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10月8日起 保定城镇参保居民可申报门诊特殊疾病 2015年09月29日 0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保定新闻 【字体: 】 中新河北网保定9月29日电 保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9日透露,10月8日至30日在该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城镇居民,可由参保社区或学校集中向保定

10月8日起 保定城镇参保居民可申报门诊特殊疾病

2015年09月29日 0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保定新闻 【字体: 】

  中新河北网保定9月29日电 保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9日透露,10月8日至30日在该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城镇居民,可由参保社区或学校集中向保定市人社局申报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即日起,社区或学校可到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领取相关表格。

  据了解,患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肺纤维化、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心肌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动脉硬化闭塞症、肾病综合症、慢性肾衰竭、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氏病、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性障碍、股骨头坏死、垂体瘤、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血友病、重症肌无力等病种重症的人员,可申请相应病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经鉴定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此外,每个季度末月的25日至当月末,患有恶性肿瘤(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脏器移植等病种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可申请相应病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参保学生儿童,也可在此时间段申请相应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2015年已经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的县(市、区),不再另行组织;今年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以本县(市、区)为单位,参加鉴定。详情可咨询各县(市、区)医疗保险部门。(侯帅)

【编辑: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