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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别担心!山东涉案疫苗未流入我州

发布:2016-04-07 17:1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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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记者张家绮 胡军)3月18日,一则非法疫苗未冷藏流入市场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山东省一个原本在医院药剂科当科长的庞某,下海后非法经营人用疫苗,使其流入18省,涉案价值5.7亿元。而她经手的疫苗,全部是未经冷藏而予以销售。

  疫苗的安全性,关系着所有孩子的生命健康,也成为了近日家长们最关注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州疾控中心了解到,非法疫苗并未流入我州市场,市民可放心接种疫苗。

  由于疫苗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制品,对温度敏感,存储和运输都要靠专用冻库和冷藏车。除极个别种类的疫苗需要在零下20℃的低温冷库中存放外,一般的疫苗,需存放在2℃到8℃的常温冷库中。而被通报的涉案疫苗经营者庞某不仅没有进行疫苗经营的资质,在其被警方抓捕当天,虽然天气较冷,但她囤放疫苗的仓库内,室温也有14℃。记者了解到,每种疫苗,都有一个在非冷藏环境下保证质量的时间极限,若长期处于温暖的环境下,可能会造成“无效免疫”,后果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间接致人死亡。

  案件爆出后,迅速成为了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也引起了市民的恐慌。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少家长都产生了是否该推迟为孩子接种的疑虑。

  市民刘女士说:“本来打算给女儿接种疫苗,没想到突然爆出了这样的事,都不敢给女儿接种了,准备观望一下,等确认安全了再做。”

  也有家长心中隐隐担忧,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就在非法疫苗案爆发的前几天,她才带儿子做了接种疫苗,现在很担心疫苗的安全性。对于这样恶劣的事件,她和很多家长一样气愤:“拿孩子们的健康当儿戏,太缺德了!”

  我州的疫苗是否安全?山东涉案疫苗流入我州没有?

  就市民们最担忧的问题,昨日,州疾控中心正式向媒体通报,山东涉案疫苗未流入,广大市民可放心到各疫苗接种门诊(点)适时接种疫苗,以达到预防各种疫苗针对性传染病,保护身体健康的目的。

  州疾控中心副主任陈思强介绍,自从3月18日各大新闻网站曝光山东庞某某母女涉嫌非法经营二类疫苗事件后,州卫计委、州疾控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各县市立即开展疫苗采购行为自查,并对照后续公布的湖北省24名涉嫌此案人员的信息,我州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年来从未和上述人员有任何疫苗购买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州的I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由省级统一采购,省疾控中心送至州疾控中心,州疾控中心根据各县市的分配数量送至各县市疾控中心,各县市疾控中心再分送至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程均为专用疫苗冷藏运输车运送。州及县市疾控中心均有疫苗冷库,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有专用疫苗冷藏设备。二类疫苗由各县市自行招标采购,中标疫苗的供货公司必须具有湖北省省级代理的证书和法律规定的各种生物制品经营资质证书,所供疫苗全部实行全程冷链运输。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接种的全部疫苗均由县市级疾控中心供应,没有自购现象。

  早在去年5月,州食药监局就印发了《恩施州疫苗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发放给各县市局,为加强疫苗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全面排查疫苗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我州疫苗使用行为提供了保障。

  3月20日,州食药监局转发了省局《关于加强疫苗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密切关注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协查线索,认真开展辖区内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的核查工作,发现涉案疫苗立即上报并依法严处。其中,经营使用疫苗的采购、销售、褚翠、运输等信息是否真实,能否追溯;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疫苗储存条件、运输疫苗的记录,疫苗是否过期、失效等方面,都是核查重点。

  州卫生部门表示,全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将一如既往地对预防性疫苗接种工作高度重视,在疫苗采购、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及技术指导,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为全州人民的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网络编辑:刘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