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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怎么才能落实

发布:2016-04-06 19:1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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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我因患结肠癌多次住院。现因费用太高住不起院在家。在网上有关湖北省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22种疾病中其中就在结肠癌。按上面的规定: 重大疾病救治实行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以市(州)为单位,根据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以及本地区近几年医药费用水平,合理确定各重大疾病医药费用的限额或定额标准。超过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医药费用原则上由医疗机构承担。 重大疾病根据省内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和专业分工,实行按病种分级定点救治。重大疾病患者未办理审批手续、不在定点救治医院治疗或采取非本方案规定的治疗方式发生的医药费用,遵照当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规定执行;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普通医疗救助规定给予救助。 请问这上面说的大病再给予救助,怎么落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