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赤峰市松山区医保局获悉,为方便一些慢性病参保患者的就诊治疗,自2016年1月1日起,糖尿病等22种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被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畴。
据松山区医保局曹丽艳介绍,被纳入城镇医保特殊门诊管理范畴的22种疾病(含治疗方式)有:各种结核、脑中风后遗症、肝硬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抗肿瘤免疫疗法、血友病、住院史两年以上的Ⅰ型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精神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子宫内膜癌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治疗。
按管理的方式,这22种疾病(含治疗方式)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每三个月登记审批一次,包括:各种结核、脑中风后遗症、肝硬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抗肿瘤免疫疗法。一类是按定额管理的,每年登记审批一次,其中,居民医保包括:住院史两年以上的Ⅰ型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精神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职工医保除居民医保的11种病种外,还包括: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子宫内膜癌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治疗。
据了解,报销的方式、比例及标准按住院管理的特殊门诊在定点医院直接划社会保障卡结算报销,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为15万元,按85%报销;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12万元,起付标准—3万元部分,按70%报销,3万元—6万元部分,按75%报销;6万元—12万元部分,按80%报销。按定额管理的特殊门诊也在定点医院直接划社会保障卡结算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年有效医疗费定额为3000元,实际支付比例为70%。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首次办理特殊门诊的人员需先到就诊医院开具《特殊门诊申请单》,然后持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书、特殊病的检查报告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由区医保中心打印《特殊门诊审批表》。下次再办理只需提供上一次区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门诊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参保人员持区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门诊审批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就诊。( 肖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