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高青讯 高青县在全省率先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医疗救助对象分三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是重点对象,同时将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了救助范围,并对重点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三类群体实施不同比例的医疗救助。
该县新的医疗救助扩大了救助面,首次增加了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80%,对低保边缘家庭人员的救助比例由30%—40%提高到50%—60%,最高救助限额达50000元;将救助对象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纳入了救助范围;对于救助对象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家庭,补充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