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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一年救助1937患者

发布:2016-01-22 15:11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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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截至2015年底,该基金已经对1937名病患实施了救助,共计金额1149万元。

 《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让在突发意外事件中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的患者,不会因没钱而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据悉,《办法》实施以来,不少病患得到救治资助。记者21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截至2015年底,该基金已经对1937名病患实施了救助,共计金额1149万元,其中最高资助50多万元。

  可统筹救助急危重伤病患者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给予资助的患者。与国家指导意见相比,深圳制定的《办法》中,保障范围扩大,除上述支付对象外,还可统筹用于支付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伤病患者。

  按照《办法》的规定,对于申请资助的病例,市卫计委组织急诊急救的专家对申报病例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资料送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民政局等部门进行居民身份、社保缴纳情况和享受社会救助等情况的审核,并委托医疗、审计专家赶赴各申报医院对申报病例的病历资料、缴收费情况进行现场复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复核,符合救助范围的,报请市财委审批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各申报医院。

  截至2015年底,该基金已经对1937名病患实施了救助,共计金额1149万元。

  未设定救助金额上限

  深圳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没有设定救助金额的最高上限,而是按照各医疗机构承接的急救任务产生的实际费用来结算。2015年,该基金对病患实施救助的,最低的资助了几十元,最高的资助了50多万元。

  基金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无论是公立医疗机构还是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经审核只要符合条件和规定的都可以申请基金支付。

  市卫计委表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以市本级财政投入为主,通过市本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其中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参照属地同级各类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实际发生的资金规模及基金结余等情况,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同时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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