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来,我一直这么做。这些习惯当然也给我带来过一些麻烦,也经常会面对别人的不理解,不过我觉得还是挺值得的,现在随着政治正确的氛围逐渐建立,做起来这些事情阻力也小多了。随着整个舆论环境的变化,我相信未来做这些事情会越来越容易。历史上,百度一直控制着流量入口,很多人对这些事情是敢怒不敢言。但现在,流量已经逐步转移到了App和微信,开始脱离了百度的势力范围。这是前所未有的好机会,千万不要放过了。
昨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快播”案发表谈话,表示所有网站都应对传播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奇怪了,百度这些事情干了这么多年,钱赚了这么多,承担过法律责任吗?希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个态度可以一视同仁,别光针对快播,也要关注一下百度嘛。
对了,不知道这篇文章会有什么结果,一种可能性是被百度举报掉。另外一种可能性,也许他们会跟王健林那样起诉我。对于这些可能性的应对办法我也考虑了一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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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我,所有不喜欢百度的人,可以一起来众筹律师费或者赔偿金。我们可以像快播案一样,让这个案子再次成为焦点,从而让更多人知道百度之恶,就当是大家众筹了一个大广告。
其实还有个更大的风险,就是毁坏商誉罪,它是个刑事罪。不过我对照法条和司法解释看了一遍,觉得本文应该够不上,事实都是真实发生的,数据都来自可信媒体,行为都是个人行为,毫无捏造,也非造谣,应该不算违法。至于到底会怎么样,随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