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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今起报名 申报疾病不超三种

发布:2016-01-15 22:1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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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日期为1月15日至3月15日。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日期为1月15日至3月15日。

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鉴定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4、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申报程序>>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

在县(市、区)申报的,由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报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驻长中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驻其它地区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属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其他申报程序,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公示结论的办法,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施,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鉴定工作全程监督。

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日期为1月15日至3月15日,本年度起实施每年一次集中鉴定,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鉴定地点一般以社保缴纳所在地为准。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参加中省直鉴定,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报名后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具体规定详见劳动能力鉴定须知。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鉴定结论于全省鉴定结束60个工作日后下发。省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公示5天,接受监督。 

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可以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

城市晚报 记者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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