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临漳县将职工慢性病报销标准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城镇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该县将高血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由原来的100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肾病综合症等,由原来的150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该县城镇参保职工可携带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住院病历资料,到县医保中心进行申报。截至目前,该县共申报601人,实际通过479人,统筹基金共支出451006元。(王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