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性 > 阴道保健 > > 4岁女童下体被塞入电池

4岁女童下体被塞入电池

发布:2018-11-28 06:59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4岁女童下体被塞入电池_,

4岁女童下体被塞入电池

 

图为害人的电池

宜州市某村刚满4岁的小玲,长着圆圆的脸蛋,黑珍珠般的眼睛忽闪忽闪。然而去年5月,这个可爱的小精灵却惨遭摧残,其阴道内被人塞入电池,在南宁3家医院经4次手术终将电池取出。电池造成小玲阴道前后壁粘连闭合,手术器械无法进入,或10年后方能再进行手术。时至今日,其下体每天仍有大量脓液流出,情况越来越糟糕,小女孩度日如年。
    据小玲称,这一行径是邻居5岁男孩小强所为,但小强家人表示质疑,并拒绝支付1万多元的手术费。据称,这两名留守儿童的家庭或将对簿公堂。
    “爷爷,我疼!”
    据小玲爷爷回忆,去年5月28日下午,小玲提着粽子外出玩耍。天黑后,小玲哭着回家了,奶奶以为小玲累了,于是哄她睡下,爷爷奶奶忙完农活后也睡下了。次日奶奶洗衣时,发现小玲内裤上有淡淡的血渍,当她扶着小玲小解时,发现小玲的阴部又有血滴出,于是不断追问,小玲终于说出:“是邻居小强追着我,用棍戳的。”
    据其爷爷称,当天他找到小强后,小强曾承认过这一行为。随后,他找到小强的外公,一同去村卫生所买了一些药品。5月30日,两家人一起带着小玲前往医院检查,当时医生也称是阴道挫伤,于是开了一些消炎药品。
    6月2日,情况突然恶化,正在幼儿园内的小玲其阴道突然大量流血。“当时所穿的裤子被浸湿了一大片。”小玲的爷爷说。于是,小玲被再次带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小玲阴道内有金属异物。这让家人大吃一惊。由于医疗条件有限,医生建议当即转入南宁更大的医院进行治疗。
    6月4日,家人将小玲带至自治区人民医院治疗。6月8日,手术开始。为了避免对幼小阴道的损害,医生们用小镊子将电池取出,这一纽扣大小的电池已生锈。尽管电池已取出,但小玲病体依然如故。
    8月7日,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时,小玲阴道内大出血,手术被迫停止。“孩子太苦了,几乎每个手术都要几个小时,小孩不停地哭。”小玲爷爷说。
    9月至10月间,小玲分别被转至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和广西医科大附属医院进行治疗。但两次手术医生均发现,小玲的阴道前后壁粘连闭合,手术器械仅能进入阴道2厘米左右。
    如今,小玲下体仍流脓不止,晚上刚换的内裤,第二天便流满恶臭的脓液,她常捂着腹部说:“爷爷,我疼!”
    “北京媒体属于污蔑”
    在小玲治疗前后,小强家人共支付数千元治疗费,之后,便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据小强外公称,因为这一行径是否确系小强所为尚无定论。“当天晚上,我甚至扇了他一巴掌,但他仍不承认,他平时很诚实的,因此我认为他并没做过这事,更何况,小强也才5岁,又如何能将电池塞入小玲阴部?”小强外公说。
    对于小玲爷爷 “如果没做过,那为何之前要帮付医药费?”的追问,小强外公说:“当时情况尚不明朗,而小玲所伤的部位非常特殊,日后如果查清确是小强所为,我们支付医疗费便不至于拖延病情,如果不是小强所为,那么医药费也迟早会退还的。”
    随后,当地镇政府也就此事进行协调,但无果。由于事发时并无证人,双方均表示,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此事是何人所为。
    然而,近日部分外地媒体的报道,让小强的外公怒不可遏。北京一家颇具影响力的媒体直接指出,此事是由5岁的小强所为。“这绝对是污蔑,他们根本未到村内采访过我们。”小强外公说。
    “一出留守儿童的悲剧”
    3岁的小玲,5岁的小强,两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正成为这出悲剧的主角。
    在小玲2岁多时,父母因性格不合而离异,父亲外出谋生后,小玲被送至爷爷奶奶家照顾。爷爷奶奶依靠养蚕为生。平时,小玲被送至附近的幼儿园,由老师代为照顾。
    而去年5月28日,正是端午节,由于蚕茧已到了五龄,需放蚕下地,爷爷奶奶忙得不可开交,于是,小玲外出玩耍,家人无暇顾及。而小玲爷爷也坦承,由于平日事务繁忙,的确很少有时间将小玲管理好。
    同时,小强的情况也如出一辙。由于父母前往广东谋生,小强被交由外公照顾,而在平日,由于种桑养蚕农活繁忙,外公对小强的教育和照顾也是鞭长莫及。
    该村妇女主任兰玉娥说,村内还有一些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教育,这些留守儿童的素质整体看来,比有父母教管的儿童差许多,自己便是因为担心孩子的教育情况才没外出务工。“这是一出典型的留守儿童的悲剧。”有村民这样感慨。
    “医疗费不能用新农合报销”
    小玲爷爷坦承,即便此事是小强所为,但他仅是一个5岁的孩子,属于无知,只是源于巨额医疗费用的压力,以及对小玲长大后身体健康状况的担忧,他们才不得不找出责任人。
    事实上,超过1.5万元的医疗费用,小玲的爷爷希望能通过新农合进行报销。“我去镇上合管办时,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这是属于人为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用新农合报销。”小玲爷爷说,“可是,隔壁小强家不愿承认,这种特殊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于是,他3次前往宜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希望能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均无果而终。
    “这么大数额的医疗费不得不由我们自己支付。”小玲爷爷感叹,“如今南宁3家医院都未能根治,小玲的情况越来越糟糕,我们想带她去更大的城市看病,但目前实在是很难筹到钱去医治。”
    (本报记者 夏 军 摄影报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