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2018年,我国部分消费品和原材料迎来关税大调整,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549个。
自2017年12月1日起,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出口关税,并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出口关税……
一系列关税调整举措,充分体现中国坚定不移推行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决心,反映了我国与全球合作共赢的态度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