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因正规渠道的性保健品价格高,一药店店主竟从个体推销员手上购进性保健品销售,以谋取高额利润。日前,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尧某、钱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刑罚,同时并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
被告人尧某系通州区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药店负责人,被告人钱某系一名乡村退休医生,受雇于尧某帮助销售药品。2015年,何某上门推销性保健品,因价格低廉,尧某遂购进部分“极乐伟哥”和“男1号”性保健品。尧某、钱某明知上述性保健品添加非法成分,是禁止销售的产品,但仍予以销售。为应付检查,尧某将上述性保健品藏在柜台下面,有顾客需要性保健品时,再拿出来向顾客推销。
2016年8月,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通州区公安局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获账簿16本。经统计,两被告人销售“极乐伟哥”“男1号”共计27盒,得款1147元。两被告人销售的“极乐伟哥”“男1号”经鉴定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都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西地那非”俗名“伟哥”,作为第一个治疗勃起功能障碍药物,问世以来得到广泛临床研究及推广,药物疗效及安全性得到肯定。但是作为一种药物,其副作用也毋庸置疑,曾有服用后发生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等不良反应事件的报道,故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 记者冯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