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胖不要服用,不然会变排骨精”、“半个月别买新衣服”、“快减狠减,一天两包,匀速慢减,一天一包”……这些减肥产品的广告听起来很诱人,实际效果如何?最近,市民周女士向本报反映,服用两盒“瘦身之语”减肥产品后,体重没有一点减少,200元打了水漂。
市民反映: 吃了两盒,体重没变化
平时总是伏案工作,业余时间也常排满,没时间运动,又不想节食,和很多爱美女士一样,周女士想到了方便的减肥产品。
今年初,周女士在市区某药店购买了“瘦身之语”减肥胶囊,店员称该产品可以瘦全身,如果配合同品牌减肥茶,可以加强局部减肥。于是,周女士就花198元买了两盒。店员承诺:“两盒服用后,至少能瘦10斤。”
由于办公地点附近就有体重计,服用前,周女士测得的体重是110多斤,服用“瘦身之语”后,周女士就隔三岔五去测体重,结果直到两盒产品都吃完,也没见体重有什么变化。周女士想向药店讨个说法。为此,该药店经理出面向周女士打了招呼,周女士也没多追究。但她认为,“是药三分毒,以后减肥还得通过健康的方法,吃什么还得听医生的。”
店员: 心跳过速不能吃“瘦身之语”
记者在扬城两三家药店调查发现,减肥产品都被放在醒目的位置。在众多品牌中记者很快就找到了“瘦身之语”,标明是第四代产品。
其间,热情的店员不断向记者介绍各类减肥产品,“你要快减还是慢减?快减的,用两盒体重就直接往下降,慢减的也不错,先吃一盒没什么变化,再适应一下,就像降落伞一样,肉很快就会见少。”不管是快效还是慢效,这些产品都号称是中草药天然成分,不含西药成分。记者问店员:“有心跳过速的毛病,能不能吃这个?”店员回答:“最好不要吃。”
“瘦身之语” 曾被曝添加违禁西药
记者发现,包括“瘦身之语”在内的减肥产品都只是保健食品,按照国家药监局去年推出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不能含有人体器官、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或形似字;不得使用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与功能相关联的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不得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瘦身”“肠清”“排油”等在内的词语,都不应出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然而市面上,这些名称比比皆是。
此外,消费者还需警惕减肥产品中添加违禁西药成分。在2007年卫生部公布的一批含有西布曲明、芬氟拉明等西药的减肥产品名单中,“瘦身之语”第二代胶囊名列其中。据称,西布曲明这类化学药物会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失眠、肝功能损伤等副作用,属于保健食品严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