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痔疮患者到医院就诊,不料痔瘘科主任医师却把他骗到院外的居民住宅私下做了手术。由于术后效果不理想,加上没有病历、无法报销,该患者一怒将非法行医的医师和医院共同告上法院,要求以《消保法》规定的欺诈性服务为名双倍索赔。据了解,这是本市首例非法行医案件。
1999年6月,在开发区居住的原告孙某因患痔疮到本市塘沽区某医院就诊。痔瘘科主任医师梁某谎称医院痔瘘科手术室设在医院外,约孙某6月3日下午到位于新河庄的一处居民住宅内,进行了手术治疗。此后,孙某向梁某交纳了900元手术费用。但是,几个月后,孙某感觉术后效果很差,便多次向梁某及塘沽区某医院讨要病历档案,但医院却称毫不知情,而梁某也百般推托拒不出示;另外,孙某还曾多次索要手术费票据,但梁某仅在事后开了一张落款为“2000年5月16日”、盖有塘沽区某医院印章的收据予以搪塞,因该收据为非法收据,故至今孙某不能报销。后孙某多方调查得知,梁某为非法行医。孙某认为,梁某打着医院的旗号非法私自行医,致使自己的消费行为(治病)失去安全保障,将梁某及塘沽某医院诉诸法庭,要求适用关于欺诈性服务的有关规定,双倍返还医疗费2千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失等3千元,并提供病历档案。
另外,另一被告塘沽区某医院为梁某非法行医提供伪装,亦应与梁某一道负连带责任。在昨日的法庭上,塘沽区某医院称对此事毫不知情,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而梁某则对自己非法行医一事供认不讳,说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背着医院干的,印章也是偷盖的,院方毫不知情。(胡然张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