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黑”医院雇医托盘踞大医院“宰”病人
医托背后的利益链条,法律缺失还是监管无力?
天色刚亮,还没有进入上班时间,长沙各大医院门口就活跃着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不是医护人员,也不是患者,巧舌如簧专门介绍病人去小诊所看病,他们的职业叫医托。
“我见过很多患者专门来长沙看病,被医托带走。患者一旦被医托盯上,基本都很难逃脱。”在湘雅医院附近经营水果生意的周先生说,前段时间由于创建文明城市,有关部门对医院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医托们消失了一段时间。“最近,医托再次猖狂起来,每天早晨5时30分,医托们相聚在医院门口,等待着‘猎物’出现。”周先生说,据他观察,医托凑在一起时达30余人。
“医院被这些医托骚扰惨了。”省人民医院保卫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院有大量的医托出没,经常打着与该院某知名医师熟识,或干脆自称是医生,利用就诊者就医心切又不了解医院情况的弱点,将其诱至院外的一些私人诊所,虚开无用或高价药品,骗取不义之财。
业内人士:医托何以屡禁不止 缺乏相应法规制约
有关部门打击医托的行动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但为什么却屡禁不止呢?
采访中,湘雅医院保卫科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一些小医院、小诊所把医疗当成一种纯粹的商业经营,雇用医托拉“生意”,非法行医者则混迹其中,打击医托应从整治源头开始。
他认为,法律法规中也缺乏相应的条文对医托这种行为进行制约。目前有关部门能依据的,就是1998年12月,国家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指出医托是违法活动,对查获的充当医托行骗的违法人员,根据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然而,在实际操作时,往往出现这种情况: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到头来却因为受骗者不愿意指证等原因“证据不足”而作罢,偶尔扭送当地公安部门的,处以拘留后出来又重操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