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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虾粉”致癌,黑心商贩照样用!

发布:2015-12-30 08:5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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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全市禁用“洗虾粉”,特别是对水产品批发市

  19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全市禁用“洗虾粉”,特别是对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龙虾餐馆等单位,开展重点排查。(5月20日《劳动报》)

  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上海市为何要禁用“洗虾粉”呢?因为一只只色泽鲜艳,外形漂亮、勾起人食欲的小龙虾,却是用类似去污剂的“洗虾粉”浸泡出来的。这种“洗虾粉”的成分——碱,在肠胃中累积多了可能致癌。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呜呼,有些商贩简直就是老太太喝稀粥——无耻(齿)下流,为了谋取不义之财,竟然用能够使消费者致癌的“秘密武器”——“洗虾粉”来浸泡小龙虾。他们真是可恶之极,挣钱挣疯啦,连良心都一起出卖啦,臭不要脸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着为群众健康负责的原则,及时重拳出击打击这种吊死鬼搽胭粉——死不要脸的丑恶行为,充分体现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精神。我为上海市的做法欢呼雀跃,拍手叫好。并且衷心地祝愿上海市能够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立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且对“洗虾粉”来源将开展追踪溯源,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他们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势必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值得欣慰,应该表扬。

  然而,在我看来,上海市还应该制定出详细的规定,对那些使用“洗虾粉”的商贩进行严厉的处罚。如果只是叫停使用“洗虾粉”,而没有相应的惩治手段,那些黑心的商贩在利益的驱动下,就很可能孕妇过独木桥——铤而走险地和管理人员“躲猫猫”,就很难做到斩草除根。我们只有罚得黑心商贩心疼胆疼,倾家荡产,甚至打碎他们的饭碗,让他们死了这条图财害命的心,不敢越雷池一步,才能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杜绝后患的效果。我个人认为,上海市还应该实行奖励措施,发动群众进行监督,让这种丑恶行径无处藏身。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必定胆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