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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黑心药”公然在门户网站“昼伏夜出”(三)

发布:2017-12-27 06:0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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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揭秘:“黑心药”公然在门户网站“昼伏夜出”(三) 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店,门户网站

网上“黑药店”危害大 政府监管需下“猛药”

针对网络“黑药店”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着医疗机构的旗号,利用消费者治愈疑难杂症的迫切心情,用绝对的语言夸大疗效,基本采取转账付费、邮递寄药的方式,无法面对面见到所谓的专家或者医生,这些都是非法网站的特征。

“审批网站售药资格时有一个前提,即必须具备实体药店。”颜江瑛说,类似“XX糖尿病研究所”“XX高血压防治医院”“XX肿瘤治疗研究机构”是不可能取得网上售药资格的。消费者应该到经批准的合法网站购买药品,并且是非处方药。

对于仿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链接、“移花接木”药品名称和批准文号等做法,颜江瑛表示,消费者要高度警惕,网络“黑药店”提供的假链接地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的地址是不同的。

网络“黑药店”泛滥,药品安全隐患多,导致危及百姓生命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呼吁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有关人士认为,网络“黑药店”发现难、查处难,主因还在于监管乏力。“当前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部门和地区间缺乏协作打击机制,难以合力实施重拳出击。”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谢伟表示,“如果像‘网络扫黄’那样整治,网络‘黑药店’就会无处遁形。”

颜江瑛坦言,互联网存在虚拟性,被查处的非法网站换一个名字可能又重新注册,这是全世界打击互联网销售假药面临的共同难题。她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互联网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现非法药品网站,就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移交相关部门。为加大打击力度,目前已建立打击制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打击网络‘黑药店’,必须规范和查处网络服务商。”天津市法律专家潘强建议,政府部门在查处网络“黑药店”的同时,必须强化对门户网站的审查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斩断网上制售假药的利益链条。(执笔记者刘元旭、李舒;参与记者叶建平、仇逸、黄小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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