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给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进入消费者腹中。记者调查发现,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昨天,河北和浙江两地的公安部门,已经赶到被曝光企业进行现场执法。(央视网)
救人的药品,变成了害人的毒物,小小的胶囊竟然暗藏如此玄机,令人震惊。而这次的曝光,不少知名药企,如修正药业、通化金马药业等均卷入其中。不可否认,从三聚氰胺事件开始,苏丹红、地沟油、瘦肉精……一直到现在的工业明胶,药品安全事件问题,再次给人当头一棒,向消费者的心中猛刺一刀!有关食品安全的梦魇挥之不去。在食品乃至药品安全领域,也许从来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之所以工业明胶能够堂而皇之进入药用领域,凸现药品监管的滞后,明胶在药物原料成本中的比例,其实非常之小,这些药企为了节约这一点点生产成本,采用有毒的皮革明胶,其责任何在,底线何在,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知情权又何在?从皮革明胶的制造,到药用胶囊的生产,再到制药企业检测形同虚设,从中可以看到,和三聚氰胺事件一样的整个产业链的集体溃败。
为什么公众总感到我们的药品监管滞后和不到位呢?笔者认为,一是我国的药品监测制度还处在建立健全和探索之中,不少方面不到位;二是公众的知情权利还少了一些,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也少了一些;三是监管的科学性和其他原因等。特别是在药品监管方面,相关部门缺乏监管药品胶囊(内包装)的完整体系。2010版《中国药典》明确规定,药用胶囊以及使用的明胶原料,重金属铬的含量均不得超过2mg/kg。一方面,上述“标准”略显滞后,到2010年才明确一个宽泛的标准,不知有多少吨工业明胶早已通过“胶囊”吃进了人们的肚子;另一方面,即使有了“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衡量、检测和制约机制,药厂随意性极大,检测与否完全个人说了算,监管部门对于工业明胶进入药用胶囊之后监管把关重金属铬的机制远未形成。这正是一些地方工业明胶企业、药用胶囊生产厂家、药厂,可以“联合”使用有毒有害胶囊,且近乎于潜规则的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食品安全是关乎百姓安全的大问题,唯有通过给予高额罚金在内的严厉处罚,让相关企业付出巨大代价,才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减少与杜绝各类有害食品与药品的生产与销售。而更为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秉着对民众负责的态度,完善相关标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最起码是循着媒体曝光的情况,查处违规违法企业,并依法给予严厉制裁,让黑心企业付出沉痛代价。惟有如此,才能让无良企业长记性,才能让百姓吃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