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人震惊的是,四平市卫生局调查后还发现,公主岭市中心医院使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远远不止妇产科的姜敏杰这一人,在医院的1332名职工中,竟然有164名没有经过执业注册,却在从事医疗活动,占到了医院职工总数的1/10还多。
四平市卫生局的调查人员惊讶地发现,这家医院竟然在大门前挂了27个“中心”的招牌,而这27个中心招牌中,除了急救中心外,其他26个都没有经过卫生部门的审批。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院长解释说,挂这么多中心是为了争抢市场。只能通过这样的途径进行宣传,好像中心比较时髦,比如体育中心、理发中心、会议中心等等。
除了26个乱挂的中心外,公主岭市中心医院作为一家国有非盈利性的二级医院,却几乎将所有的科室都进行了内部承包,经济核算及分配原则与诊疗科室或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甚至医院还在2004年评出了三个“创收”大户。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表示,这个评比比较意外,或者是特殊,作为医院,它的科室应该是以社会效益为主。
更为严重的是,除了承包给内部职工外,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甚至还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将科室承包给了外来人员。例如,医院曾经和徐州忠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医院的血疗中心承包给这家公司。
协议上显示,由医院提供门诊用房、病床,协助申报开办专科及医疗宣传广告手续,并提供正规发票和一次性卫生材料等,公司则每一个月给医院交纳1000元钱管理费,自己聘用医生、护士以医院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但是,血疗中心聘用的医生、护士却并不正规,擅自使用了3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除了血疗中心,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皮肤性病科室的主任也坦言,他们科室也曾经承包给了一个叫刘志武的人,承包的理由还是收入问题。“开不出工资啊,一个月100元钱都开不了,性病(科室)那时候谁也不来,他们来承包,我们能发点钱,我们也觉得挺好的。”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指出,医院一切向钱看,单纯追求利润,这是不符合公益性医院办院方向的。
混乱的药品管理
很难想象,竟然就是为了钱,一家国有的二级医院就将科室违法承包了出去。而在药品的管理上,医院则是更加混乱。
6月13日,四平市卫生局在对医院的现场检查中,竟发现透析室的抢救车上的多巴胺等共19种126支备用抢救药已经超过有效期。这些药一旦给患者用了,可能会影响疗效,甚至造成医疗事故。
在这次检查的一个多月后,8月18日,记者又和吉林省卫生厅和四平市卫生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公主岭市中心医院的皮肤性病科室的药房,结果发现,这个所谓的药房简直就像废品站,里面的碳酸氢钠片、过氧化氢、强力碘、女性用的一次性拭子等十几种药品都已经过期,一次性的针管甚至没过期和过期的混放在一起。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院长表示,我们在日常管理和检查过程中,有时候也忽略了这一块儿,所以造成了这类事件。
当记者询问院长是否知道皮肤性病科室药品比较混乱的情况时,院长的回答是———不知道,不但我不知道,我听我们副院长说,他也不太清楚。
在对公主岭市中心医院进行调查后,四平市卫生局对该医院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医院立刻改正违法违纪行为。(央视《生活》栏目供本报专稿)
编后
对老百姓来说,医院就是救死扶伤的圣地,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当病人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看到了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就会感到抓住了救命草,心里能点燃生命的希望。然而,非法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药品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存在,如何能让患者放心?
当前非法行医现象非常严重。不管是黑诊所,还是承包科室,基本都是一无药品、二无器械,租一间房、买一张桌即可开张接诊。卫生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时,除没收其药品、器械外,无权控制非法行医者本人。近两年随着打击力度的增大,非法行医者的“应对战术”也在逐年提高,诊室内多为空药盒、破桌椅,查处后其损失极小,根本无法达到惩戒目的。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指出,非法行医者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他们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欺骗患者,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败坏了政府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查办典型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下决心关一批违法医疗机构、抓一批违法行医者、处理一批违法卫生行政人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坚决遏制非法行医泛滥的势头。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四个月来,成果喜人。人们期待着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医疗环境能有质的改善,医风医德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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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以下非法现象:未取得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就是人们通常所指的黑诊所行医问题;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行为。以上各种现象又可以同时交叉存在。
通俗地讲,非法行医问题主要就是黑诊所和正规医院承包科室问题,而在这两处行医的人员绝大多数又是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
非法行医致人死至少判10年
司法解释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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