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北京市药监局对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及13个电台频道4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328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
据介绍,这些药品广告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其中,标示名称为“金珠藏药”“降糖通脉片”“下消丸”“显齿蛇葡萄糖总黄酮含片”等30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次数较多,情节恶劣。
(责任编辑: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