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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商贩“以次充好”制售假酒 销往皖苏鄂三省涉案3000余万

发布:2018-09-05 06:05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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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4日上午,南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证物储藏室内,150多箱“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高档名酒”,散发出浓郁的酒香。“这些都是假酒”——民警的一

黑心商贩“以次充好”制售假酒 销往皖苏鄂三省涉案3000余万


警方缴获的假冒品牌高档酒。

黑心商贩“以次充好”制售假酒 销往皖苏鄂三省涉案3000余万


假酒使用的“防伪识别器”。

12月14日上午,南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证物储藏室内,150多箱“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高档名酒”,散发出浓郁的酒香。“这些都是假酒”——民警的一句话却让记者惊愕不已。

“这些被缴获的价值50余万元的假酒只是冰山一角”,民警告诉记者,“我们侦办的这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挖掉藏匿于江苏省南京市的一个假酒作坊”,“这些假酒销往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多地,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警方查出制假窝点 揪出五名黑心商贩

今年8月29日,一位颇为懂酒的市民,赶到滁城某烟酒商店,购买两瓶“茅台”酒准备送人。不料回家之后发现,他购买的“茅台”酒有些“不对劲”,仔细鉴别发现是假酒,一怒之下向公安机关报警。南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介入,发现该烟酒商店的货源,来自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郑家营一栋两层小楼;同在这栋小楼“进货”的,还有滁州另外两家烟酒商店。

经过缜密侦查锁定相关证据后,11月9日,警方在滁城一家烟酒商店,将送货来滁的杨某某和与其交易的赵某某抓获。随后,滁城另外两家烟酒商店内,刘某和赵某相继落网。警方确认,河南省夏邑县人杨某某,正是南京假酒作坊的老板;河南省夏邑县人赵某某、赵某,以及我省砀山县人刘某,系在滁经营烟酒店的业主。

警方在南京市和滁州市,缴获“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等“品牌高档名酒”150多箱,市场价50余万元。民警还发现,杨某某制造假酒所需的酒瓶、包装盒等物,也由多个渠道定向供应。于是,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河南省平顶山市,将为杨某某提供包装材料的王某某抓获。

“以次充好”灌装假酒 销往三省牟取暴利

记者了解到,杨某某制造假酒的窝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郑家营。“一栋两层小楼内,有20多个房间,里面放置假酒灌装机器,以及大量酒瓶、盒子等包装物”,民警告诉记者,“杨某某雇佣三四个工人,平时用于灌装假酒,忙得热火朝天”。

“杨某某非常狡猾”,民警说,“他所制造假冒‘品牌高档名酒’的原材料,并非市场上卖酒小作坊里的散装白酒,而是选用相同品牌的低档白酒”。“用相同品牌的白酒以次‘充’好,口感和品质较为接近,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更加难以分辨真假”,民警说。

例如,杨某某在南京市当地一些白酒商店内,批量购买大量10多元一瓶的“洋河普曲”,之后根据客户需求换上“天之蓝”、“梦之蓝”等瓶子和包装,摇身一变成为价格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高档“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

南谯警方顺藤摸瓜,发现杨某某制造的假酒,大多销往江苏省和湖北省,以及我省的滁州市、合肥市、淮南市、蚌埠市等地。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该案涉案价值高达3000多万元。目前,案件正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