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庞氏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案持续受到关注。3月21日,山东食药监局发布最新公告《山东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公告称经对警方提供的查封疫苗品种清单进行核实,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公告公布了被查封的疫苗品种全名单,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另外,整个案件已经暴露出疫苗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漏洞,有些问题仍然待解。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如果近期接种过疫苗而想确认是否安全的话,可以拨打12320进行咨询。
查封疫苗名单公布
根据山东食药监局的最新公告,经对警方提供的查封疫苗品种清单进行核实,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具体名单如下:
二类疫苗是指老百姓自愿接种的付费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相对于一类疫苗来说,二类疫苗由于是付费自愿接种,因此利润空间更大。
到底存在哪些监管漏洞?
山东5.7亿黑心疫苗案件曝光以来,很多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监管何在?为什么这些黑心疫苗能够流向全国二十余个省市?经调查,在整个疫苗的销售环节存在如下多个监管漏洞。
漏洞一: 用近效期疫苗来顶包常效期疫苗
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庞某等已经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其中上线人员线索涉及河南的最多,共24条,下线人员线索涉及山东的最多,共53条。
记者随机拨打这些线索所提供的电话发现,在疫苗的销售过程中,存在有这样一个现象,就是所谓的“近效期”疫苗,也就是快要接近药品失效期的疫苗,但当时还在有效期内。这种疫苗就类似于超市里低价甩卖、快要到期的酸奶一样,其价格会比较低,因此卖出去会有比较大的利润空间。疫苗销售下线的业务员一般都有业务指标,业务人员会调用这种“近效期”疫苗来顶包常效期疫苗,销售给疫苗接种点。这种顶包问题的危害就在于可能会形成疫苗到期未报废而被接种的风险。顶包之所以发生,暴露的是监管漏洞。
漏洞二:运输过程中没有经过合格冷链
在这起黑心疫苗案中,庞某并没有资质经营二类疫苗,这些疫苗在运输时没有经过合格的冷链。据调查,一些批次的疫苗被庞某从山东菏泽发出时,是用大巴车捎带的方式进行运输,冷链仅靠疫苗内的冰排。这暴露出二类疫苗的管理存在漏洞,不能保证每只疫苗都用冷链运输。究其原因还是出在成本上,因为如果用冷链,成本会相对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