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网上餐饮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送餐人员和配送过程的规范。
“民以食为天”。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互联网订餐已经成为了大部分人一日三餐的主要解决途径。根据大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我国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整体交易规模达459.5亿元,同比增幅高达81.8%。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家乡小城,外卖的基本普及,为餐饮商家带来了利润,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由于网上餐饮管理的漏洞,出现了很多“黑心餐”、“黑作坊”。
此次新规的出台,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敲响了警钟,对其生产制作、运输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监管平台的设立,新规中指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监管平台,提高了服务提供者的公开透明性,也让广大的消费者可以放心的叫外卖了,带来的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