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临沂5月26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陈兆永)常言说,买卖要诚信,做人要仗义。可总有一些人求人时说一套,见钱后做另一套。临沂乡下猪倌袁某羊,置事先签订的以猪为抵押赊欠饲料款合同于不顾,得到肉制品厂价值24万元饲料后,待猪出栏变卖携款开溜,5月23日,涉嫌合同诈骗的猪倌袁某羊被警方从浙江押回临沭。
2014年7月,临沭警方接到山东某肉制品厂报案,反映辖区养猪个体户袁某羊诈骗24万元猪饲料,临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立案侦查。袁某羊系临沭玉山镇一乡下猪倌,已在家养猪多年。2014年6月,他与山东某肉制品公司签订合作养猪合同,该公司向其提供猪饲料、药品、疫苗等,待猪出栏时由该公司统一收购,24万元饲料款从中扣除。按照合同规定,肉制品公司将价值24万余元的饲料供给袁某羊。
2014年10月份,到了袁某羊肥猪出圈的时候,袁某羊不知出于什么动机,他没有履行合同,而是分批将猪卖出后,带着近20多万元猪款开溜了。他悄悄跑到浙江打工,天真地认为肉制品公司找不到自己,岂止人不死,债不乱,临沭警方立案后将其列入上网逃犯。5月18日,临沭警方在浙江嵊泗警方的协助下,将匿藏于此的猪倌袁某羊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