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疫苗盛行肆孽监管失责该当何罪
李华新
据新华社、中新社报道山东济南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的消息,近日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经介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开展涉案问题疫苗核查。目前,河南省、广东省、安徽省和四川省等多省份均表示未发现涉案的问题疫苗。
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300条庞某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线索,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据山东济南警方通报,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和其女儿孙某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联系中国18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售给全国各地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涉案价值达5.7亿元。
两会刚刚闭幕,现在的问题疫苗的出现,已经让世人无不为之震惊,而且是不管是流入的数量还是涉案的金额,都是让人感到有些匪夷所思,而且是现在不仅是流入到全国的18个省市,就是山东也有5 人在销售,而济南本地是否有这样的疫苗,现在也无从所知,但是现在假如是这些疫苗在本地也有销售和被注射,那么这样的惊恐就会直接和千家万户的家庭相关了。
中国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有严格监管规定,曾任药剂师的庞某某在明令禁止之下,拉上医学科班出身的女儿一道恣意妄为,除了丰厚的利润诱惑外,地方职能部门的失职更是助长了这种违法经营行为。从疫苗批发、流通到接种,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到位,这对没有任何资质的母女又怎么能进行长达5年的交易?其间是否存在黑色利益链,值得彻查。
目前,庞某某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其暴露的药品行业问题令人警醒。除了继续追查所有“问题疫苗”具体流向、处理相关人员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打击力度。
专家表示,我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疫苗的流通、使用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相关资质、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的企业才可从事疫苗经营业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政策也明确要求,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供应、验收、在库检查、储运温度等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而对于这些疫苗的监管和注射,现在是否是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渠道来验证,其实是没有权威部门可有证实的。至于监管是如何进行的,以及监管的流程是如何做到的。现在没有责任部门予以证实,现在的一个说法是简单的归咎于这对母女,而背后的监管缺失和不到位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担责呢!
一切都有明文的规定,但是这些都形同虚设,利益熏心利益杀人,利益也把你送上断头台!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