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祖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药品市场存在的药店非法行医、药师不在岗、药品进货渠道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都集中在药品零售环节。此次专项整治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划定了四条“高压线”:不得非法行医,不得非法销售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无医师处方不得销售含可待因成分处方药。如有违反,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此外,药监部门还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工作,检查企业是否认真执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GSP)有关要求,并最终建立起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龙岗区将通过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除了要解决当前市场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还要建立起药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建机制:
通过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综合监管新机制
今年3月,龙岗区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药品安全委员会,分管副区长担任药安委主任,药监、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和各街道办等18个成员单位将在药安委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的分工,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辖区药品安全。许祖俊告诉记者,这一长效机制的建立,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为2011年大运会的成功举办,为龙岗区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据介绍,成立龙岗区药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当前食品药品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新举措,优点在于高效整合了药品监管资源。横向上整合了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保障、行业市场监管、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校园药品安全教育等多方面资源,纵向上将药品安全监管延伸至街道基层一线,并建立了药品综合监管新机制。龙岗区将转变以往对药害事件被动应急的做法,转守为攻,更注重主动预防工作。龙岗药监分局作为区药安委办公室所在部门,在强化药品精细化监管的同时,将充分发挥区药安办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的抓手作用,继续加大职能部门协作力度,全面协同推进龙岗药品安全保障建设。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