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的啤酒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名称有涂抹痕迹、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近日,记者从区食药监分局获悉,一季度共检查食品药品单位64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986人次,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69件。
以下为部分具体违法事件
1.徐冉食品经营部
由该店经营的“乐堡啤酒”156件,其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名称有涂抹痕迹。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19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违法责任人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2.魏秋食品经营部
该店雪花啤酒超过了保质期。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17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店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3.郑钦尹副食店
2016年1月25日,食药监永川分局检查该店康师傅劲爽拉面等2个品种超过保质期。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20日对其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4.叶照玲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违法责任自然人:叶照玲
该店经营的品名为“肉花肠”的火腿肠13根,鸡肉香肠(东北风味)16根,鸡肉火腿肠4袋超过保质期。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23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5.永川区徐中玲餐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该餐馆经营大堂里摆放有大约2件乐堡啤酒待销售,其中有15瓶2015年11月8日生产的乐堡啤酒生产日期被人为涂抹,8瓶2015年11月9日生产的乐堡啤酒生产地址被人为涂抹,另外还有2瓶乐堡啤酒生产日期模糊不清,无法辨识。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4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6.市民李庆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制度
2016年2月14日,食药监永川分局查处到李庆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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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受理举报投诉56件
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区食药监分局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员素质提升,确保“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坚持风险管控,强化责任实施精准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执法,重点开展了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关注群众诉求,坚持监管和宣传引导相结合,受理举报投诉56件,其中食品类投诉47件,药品及医疗器械投诉7件,保健食品2件。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传播正面观点,做到引导有力、引导有方、引导有效,保障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