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4月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洪静雯 通讯员 潘哲)4月5日,雨湖区人民法院对一名黑心商贩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武柏松(化名)犯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7万元。
现年30岁的武柏松为获取暴利,于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期间,在我市城区一些药店销售“复方风湿宁胶囊”、“藏降脂胶囊”、“肠胃舒胶囊”、“乳癖清胶囊”、“心脑欣胶囊”等假冒药品,所售假药均系伪造药品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同时,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七味消渴胶囊”、“冠心七味胶囊”、“宫炎平”等药品,销售金额达156832.2元。2010年6月11日在对岳塘区部分药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心脑欣胶囊”、“复方风湿宁胶囊”等七种药品质量可疑。在随后的调查中,稽查人员发现该系列药品均为假药,都是武柏松在进行销售,市药监局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2月25日,市药监局稽查人员在对雨湖区部分药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茜女胶囊”等药品可疑,销售者仍是武柏松; 2011年3月23日,办案民警将武柏松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柏松销售伪造药品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的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非法经营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武柏松为主犯,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