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近日,本报连续刊发了部分医院一些医生要求患者家属“自备药品”,以及受到良心谴责的李女士向本报揭露药品价格为何节节高的报道后,引起很多热心读者的关注。记者从卫生管理部门了解到,他们将对此现象展开调查。
影响医院公信力
家住张掖的张女士说,她的孩子在兰州某医院接受治疗时,也遇到过处方上部分药品注明“自备”的情况。近日看到晚报的报道后,她才恍然大悟。她认为,这将使公立医院的公信力下降。
看了近日晚报的相关报道,不少市民心里感慨甚多。长期以来,多数人认为医院是为群众及患者服务的,至少得讲诚信。但有的医院存在一些为了达到个人和医院谋取私利的目的,通过“自备药品”指定购买、回扣药品优先等方式,坑害农村患者的不良行为,应受到谴责。
将调查此事
针对此事,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市卫生局的有关工作人员称,自从国家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进行改制以后,他们就不管药品等方面的事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马主任告诉记者,如果药品在流通买卖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他们会立即展开调查处理。但是,像医生让患者“自备药品”,到指定地方购买等情况,应该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随后,记者来到省卫生厅进行了咨询,医政处的工作人员白先生说,他也是看了报纸才了解到部分医院存在这种现象,但是目前还不能给读者一个明确的答复,他们会尽快调查此事。(记者曾梧桐实习生赵静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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