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反映的“老虎沟市场二楼卖黑心豆腐”的投诉,
我所已于2014年9月30日上午调查。经调查,二楼市场经营豆制品摊位十三家,消费者反映的其中一家位于楼梯口旁,我所联系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李涛后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所有摊位现场未见相关证件,我所要求开办单位提供所有经营户的相关证件,已下达《监督意见书》。据经营者反映,其臭豆腐来源不一,有的自己加工,有的从张湾某市场购入。我所将进一步调查追根溯源。
以上内容我所已回复消费者,消费者表示目前只是怀疑其经营黑心豆腐,并无有利证据。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加大豆腐经营的监督管理。
办结人姓名:茅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结人电话:8789315
回复于2014-9-29 9: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