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药贩子收购废弃药盒,将过期或废弃药品重新包装出售,谋取高额利润。
日前,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嫌疑人孙某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废弃药被加工成“新药”
据了解,孙某虽没有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但多年来,一直在从事药品批发、销售方面的生意,对药品行业的各种门道一清二楚。
2012年夏天,在和朋友的一次闲聊中,孙某得知目前通过非正规渠道销售的药品中,有很多都是“二手药”,也就是将过期药品重新包装后进行销售,利润空间很大。孙某觉得这是条发财“捷径”。“很多人在用完药后都会将空药盒丢掉,还有一些没用完的过期药品也会被丢掉,两者结合,重新加工后便能制成‘新药’。”案发后,孙某对检察官交代说。
自2012年10月起,孙某承租了宝山区沪太支路1011弄一家小型仓库作为“工厂”,专门用作回收各种废弃药品、过期药品、药品空瓶、包装盒等。为了更多地收集这些物品,孙某还与附近几个废品回收站达成了合作关系,承诺高价回收上述物品。
内外不一的药品也能售出
孙某将回收来的物品进行分类处理:过期药品中若带有标签的,便将贴有病人名字和用量的标签经软化后撕下,将外包装盒擦干净后直接销售;若过期药品的盒子已经破损,就用收购来的同种药盒更换后销售;如果药品缺失说明书,孙某还会将自己印制的说明书放入其中,再重新封口后销售。在此过程中,药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也会被更改。
据孙某交代,“如果实在找不到同类药盒,即使内外不一致,一般也能将药销售出去。”将药品重新加工后,孙某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将“新药”卖给一些私人诊所、小药房等。
去年10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将孙某的“工厂”查获,当场缴获铝碳酸镁片等142种共计9533件药品、药品包装盒721件、空药瓶1170件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孙某回收各种废弃及过期药品后更换包装并销售的行为属药品生产行为,其生产经营的药品均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涉案药品均应认定为假药,故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将孙某提起诉讼。
检察官提醒市民,废弃药品或药盒最好销毁后再作处理,不要卖给其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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