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3月起,袁某夫妇开始从事熟食加工、销售生意,由袁某到屠宰场购买生肉,在租住的民房内加工成熟食后,再以摆摊的形式沿街销售,主要经营猪蹄、猪头肉、猪耳朵等,但是直到今年6月9日,袁某的丈夫才到工商所办理的手续。在加工过程中,为了让肉熟得快,吃起来筋道,看起来好看,袁某夫妇给肉内加入亚硝酸盐等化学物品,按规定,根本不允许在食品中加入亚硝酸盐。从去年至今共销售熟食6000余斤,涉案价值约20万元。无独有偶,6月25日下午1时许,民警在余下十街坊一熟食加工点检查时,发现店内有一锅松香,老板刘某称自今年2月起,他和妻子在自家厨房内从事熟食加工,晚上到街上摆摊销售,主要卖猪蹄、猪头肉、猪心等,一个月能卖1万多元。松香是专门用来给猪肘子、猪蹄拔毛的,因为只有拔得干净肉才卖得好。
昨日,袁某、刘某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拘。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杜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