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鸭”在火车站周边和小超市售卖猖獗。新华摄
本报记者赵丽
本报实习生马月红
“黑心鸭”案等一系列关于火车站周边以及零散地区的超市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食品与药品监管研究专家、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认为,食品监管体制涉及到工商、药监、卫生等至少5个部门,“火车站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还有一个问题,由于火车站归铁路行政部门管,其他部门往往就不去管,所以就出现了大家都管、又都不去管的盲区。地方政府会派驻一个综合委员会或者综合管理处去管火车站这一块,但是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很可能就不去火车站进行相关职责的监管了”。
“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建立了统一协调的监管体制,从立法上来讲,火车站小商贩的监管也涵盖在里面了,但是执法人员人力有限。”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秦伟也指出,“一些小商贩从生产到加工都是无照经营,到底追究质检还是工商,或是卫生食品安全部门的责任?很难讲。几个部门都管,就出现了缺乏协调的问题。”
那么,火车站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漏洞该如何弥补?
宋华琳认为,一方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应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管理,比如公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