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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监管猛于“黑心”商贩

发布:2015-12-29 02:2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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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心”监管猛于“黑心”商贩_求是理论网 源自:人民法院报 作者:许晓明

  法律的威严不是体现为华丽的行文,而是体现为铁面无私的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能否震慑违法犯罪,最终还是要以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实绩来考验和衡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月16日上午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法律的高价值不在于“快意恩仇”,而在于特定领域的长治久安。严惩黑心食品经营者固然痛快而有威慑力,然而,没有严密的食品监管做前提,一切的严刑峻法都无从谈起。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国计民生中最头疼的问题之一,此前两高有关食品安全的“法释”,可以看成国家对民众重振食品安全呼声的权威呼应。两高的食品安全“法释”中亮点颇多,而从确保百姓饮食长治久安的角度来看,最大的亮点恐怕还不是那些“解恨”的条款,比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死刑等新看点,而是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惩处更加明确、严厉。

  法律的威严不是体现为华丽的行文,而是体现为铁面无私的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能否震慑违法犯罪,最终还是要以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实绩来考验和衡量。黑心食品的生产能否被及时发现,能否被及时制止,能否及时关掉“黑作坊”、“黑店”,能否被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能否在办案中杜绝“克斤扣量”,这流程中的核心角色就是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监管者真抓实干,则经营者老老实实;食品监管者虚以应付,则经营者有恃无恐。全面严肃食品安全法治环境,严惩失职的监管者比严惩黑心的经营者更重要。

  正是基于对严肃监管法纪的高度重视,两高“法释”对从重处罚监管不力给予了相关明确规定。有了如此界定清晰的法理基础,严肃食品监管的理由更充分、手段更得力,但是,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的食品监管体系完整、法规完善,由于工作懈怠导致的监管渎职恐怕并不是“主流”,因为收受贿赂和好处的徇私舞弊才是监管不力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灰色利益结盟的潜规则作祟,才能形成强大而顽固的监管阻力。

  严管黑心食品经营者,必须严管失职的监管者,而严管失职的监管者,必须深挖“无意的疏漏”背后埋藏着“有意的庇护”,才能打到失职监管者的痛处,才能以罪有应得的严惩来威慑监管队伍中心怀鬼胎的蠹虫,才能让法律的铁拳痛击到黑心食品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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