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豆花偵辦期間 段宜康即傳真干涉
2015年11月03日 04:10 中國時報
葉德正/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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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段宜康。(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立委段宜康介入無水石膏「黑心豆花」案,他強調國外標準係食品合法添加物,且偵結後才與食藥署開會討論;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昨痛陳,偵辦期間即接獲段宜康透過法務部傳真質疑「檢方違法搜索扣押及羈押被告」,她說,「這不叫介入,什麼才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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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介入 什麼才是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態贊同段宜康的作法完全符合國際標準,是身為立委該做的事情;黃孟珊指出,無水石膏在今年6月合法,但去年起訴此案時,無水石膏並非法定食品添加物,合法化並不會影響當時的犯罪事實與接下來的宣判結果;對於段宜康揚言提告,她強調會配合調查。
三重盧佳食品去年遭踢爆使用無水石膏製作黑心豆花,新北檢查出上游「永昌化工」將工業用無水石膏偽裝成食用級二水石膏,承辦檢察官黃孟珊去年12月10日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詐欺等罪,起訴負責人周德永;新北地院上月29日辯論終結,預計本月中旬宣判。
黃孟珊指出,當初偵辦永昌化工一案時,即函詢食藥署「無水硫酸鈣(無水石膏)」是否准用於食品及申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食藥署明確函覆「『無水硫酸鈣』並非台灣地區准用的食品添加物品項,不得供作食品加工用途,無法申請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許可證」。
黃孟珊說,全案經過段宜康與食藥署開協調會,無水石膏竟然能因廠商提出申請討論後,成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況且當時將永昌化工無水石膏送驗,檢測出鋁、硼、鋇、銅、矽及鍶等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現在居然能夠合法加入食品,讓她不解。
對於段宜康強調是全案偵結後,才找食藥署開協調會,黃孟珊指出,該案偵辦期間,段就透過法務部傳真,質疑她「為何可依據衛生局的檢舉即去搜索扣押被告廠房」、「為何未有確切證據即羈押被告」、「檢方違法搜索扣押及羈押被告,應立即釋放被告」,並要求她回覆。
審理中 段找食藥署開會
黃孟珊收到該份傳真後,當下情緒相當激動,也出示給同事看,並由主任檢察官回覆傳真內容;她說,該案起訴後進入法院審理,審理階段,段宜康找食藥署開會,仍屬於介入司法,也對食藥署態度多變、標準不一,感到痛心與無奈。
「我不是蔡正元朋友,勿將此事政治化」,對於段宜康質疑她貼文時機點與選舉有關,黃孟珊強調,永昌化工一案上月29日在法院辯論終結,周德永在審理時提出「食藥署今年6月已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作為辯詞,她才驚覺工業石膏竟已成為我國合法添加物,才氣憤貼文,食品安全應該嚴格檢視,不該含糊帶過!
對於檢察官的說法,法務部對此不予回應,強調不會介入個案偵辦。
(中國時報)
自清?藍委批段混淆視聽
校正編輯:許凱婷
關鍵字:段宜康、食藥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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