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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胡琼涛王建立记者王晶晶)日前,公安、盐务部门联手破获一起工业盐充当食盐腌制食品案。
7月20日5时许,市盐务局直属分局盐政执法人员在双沟镇陶王岗村发现,一辆河南牌照的货车停靠在一处民房前卸盐,当即将情况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予以通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刻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该车将盐卸下一半后往城区方向行驶,在东津镇樊坡村停靠在一民房前继续卸盐。
早上8时许,执法人员对两处卸盐现场进行检查,查获工业盐26.45吨,收货人东津镇某酱品厂樊某被当场抓获。经调查核实,两处卸盐的地方均是樊某所经营酱品厂的加工场所。据樊某交代,他共从襄阳籍男子董某处购买工业盐40吨用于腌制食品,其腌制的食品尚未进行销售。
由于樊某以工业盐充当食盐为原料加工食品,并且数量较大,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将樊某予以刑事拘留。8月31日,樊某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6日,樊某的购盐上线董某落网。9月30日,董某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