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被查获的大多来自吉林省通化市。2012年以来,当地的一个犯罪团伙以每吨1.5万元的价格购进数百吨工业明胶,换成包装袋或无标志的白编织袋,加价销往黑龙江、吉林、辽宁等8个省数百个市县(区)镇,仅辽宁就有9个城市“”。这些工业明胶大多被制成有毒有害食品,涉案总金额近亿元。(7月26日人民网)
这些年我们的食品安全一再受到不法商贩的挑战,事情查出来之前大家都吃得很香,事情一出,才发现又中招了,弄到现在,大家都胆战心惊,时时提防吃上“”,可总是防不胜防。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但因为“多头监管”,很难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食品安全状况仍然不容乐观,这样才会出现犯罪分子用工业明胶加工“黑心食品”,而且畅销3年竟然无人察觉的窘境。
在普通大众的认识里,食品安全应该是食药监局一家的事情,而实际上,国家在制度设计上可能更多考虑到权力的制衡,将本来应由一家管理的事情,分解到多个部门,这使得食药监部门的权力有限,正如营口食药品监督局有关负责人所言,“食药监部门没有搜查权,即使到了黑窝点门口,只要他们把门关上我们就没权进入,只能请求公安部门协查。”
事实也确实如此,虽然食药监部门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装备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观,但在执法过程中,仍然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这样一来,一方面资源不能有效整合而导致管理无法有效实施;另一方面,可能发生大家都在管,或者一家推一家都不管,甚至可能出现执法混乱、错位,从而降低工作效率。
从过去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可以发现,多头管理的不利因素日渐明显,在面对需要及时处置的案件时,因为不能及时协调配合,可能影响到工作效率,也可能出现责权不明的现象,对有利的事情,大家抢着干,对不利的事情,互相推诿扯皮,甚至可能出现消息泄漏,错失办案时机,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为他们逃避打击、销毁证据赢得了时间。
因此,不妨改变以往“多”为“一龙治水”,食品安全的事情就让食药监部门一家独大,需要什么样的权力就给他什么样的权力,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统一运作,明确责任,承担后果。这样一来,不光能提高办事效率,还能从根本上解决权责不明、出了事都不知道应该把板子打在谁屁股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