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鸡胸肉等原材料中添加胭脂红、碳酸氢钠等食品添加剂。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荷,通讯员刘洁琳、姬鸿雁、谭炜杰报道:鸡肉便宜牛肉贵,有人就瞅准了这个价差赚黑心钱。近日,珠海市斗门法院公布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例,黑心商家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将鸡胸肉、鸭胸肉打造成“牛扒”、“五花肉”、“羊扒”销售牟利。
案情显示,2014年8月开始,被告人梁某和妹夫蒋某合伙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某农庄内开设无证经营食品加工厂。
其间,梁某、江某将鸡胸肉、鸭胸肉等原材料制成肉串后,以牛扒、五花肉、羊扒等名义销售并牟利,而被告人梁某的父亲梁某某负责在鸡胸肉、鸭胸肉等原材料中添加胭脂红、碳酸氢钠等食品添加剂。截至2014年12月3日,梁某和妹夫蒋某、父亲梁某某涉嫌销售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假充真的产品(包括牛扒、五花肉、羊扒)金额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2014年12月30日,珠海市斗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对该食品加工厂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查获鸡胸肉、鸭胸肉等原材料一批,胭脂红、碳酸氢钠等配料一批,五花肉、里脊肉扒、麻花大串、肥牛串等产品一批,竹签、包装纸箱、内包装胶袋、电子秤等生产工具一批,面包车、笔记本、进账单、送货单等。经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抽样检测,五花肉与里脊肉扒均检出胭脂红。
斗门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梁某、蒋某、梁某某结伙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且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蒋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
案件传真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