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不撤守-保障食品安全的三哩路
2013年10月28日 04:10 中国时报
陈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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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及富味乡公司涉嫌在橄榄油等油品内掺入棉籽油贩售,这个黑心油品案发生后,立刻衝击民眾的食品信心,也同时再度让台湾「美食王国」的美名蒙上阴影。
不只是这一次的黑心混油事件,其他诸如三聚氰胺、塑化剂、毒淀粉等食品安全风波,这些在马总统上任前即已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皆在马政府任内被发现,当然,政府因此承受了责难,我们除了对政府处理危机的速度与程度提出批评外,既然这些食品安全的炸弹已经引爆,要如何强化台湾的食品安全呢?笔者认为至少有三哩路要走。
第一哩路:民刑两路重惩以吓阻。
从吓阻效果言,彰化地检署以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诈欺罪嫌将大统董事长高振利起诉,认为高涉偽掺油品长达7年,不法所得高达数十亿元,除建请法院全数没收,并请从重量刑。其实,除了刑事的重惩外,应依照新修订的《食品卫生管理法》准用消费者保护法关于消费诉讼的规定,由消费者保护团体代为对不肖业者提起团体消费诉讼,而民事法院的法官也应从这案件中,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即使消费者不易或不能证明其实际损害额,也得依照侵害情节核定赔偿额暨惩罚性赔偿金,以建立对消费者保护的正确认识,那就是─对于恶意的生產、贩卖者课以巨额惩罚性金钱赔偿,如此,除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填补外,可以达到比刑事惩罚更为有效的吓阻效果。
台湾民事法院法官对于判决惩罚性赔偿(及金额)仍然相当保守,总以为民事损害是以填补实际损害即已足够,额外的惩罚性赔偿似有让受害者反而因祸得福,像中了「彩券」的错误观念,这种保守的法律见解应该及早调整才是。
第二哩路:增加检举诱因杜绝侥幸。
增加惩罚的强度,是事后的威吓机制,也就是增加黑心商人的成本,另一个有效配套则应是─增加黑心商人不肖行为被发现的机率,减少黑心商人的侥幸之心。而增加检举违反食品卫生案件的诱因,就是值得思考的面向。
食品安全牵连了许多议题,包括检验的困难、行政单位的人力短缺、消费者举证的困难等等。的确,以少数人来监督多数人,是很困难的,那么,制度上要怎么设计,来让多数人监督少数人呢?除了行政机关人员的扩编、预算的增加之外,增加检举诱因,显然是一个有效的做法。
对检举者而言,这个诱因应该是身分的保护以及高额的罚锾/金分享比例。如果月入数万元的受雇人,检举公司的不法可以得到百万以上的奖金,而且不会遭受来自雇主之报復影响工作权时,厂商违法的风险必然大幅增加。
根据卫生福利部邱部长,此次大统案检举人所得到的奖金,是罚金的5%,约140万元,笔者认为考量到食品安全的社会公益,不论是在金额或比例上卫福部邱部长都可以大幅调高,以增加检举不肖厂商的诱因。
第三哩路:确保司法独立以明真相。
然而,即便民间举发的诱因增加了,要监督检验不法厂商,最后还是绕不开行政与司法两个层面。在此次的混油事件中,检方证实行政部门对厂商的稽查遇到了民代「关心」的阻力,最后是由独立的第一线检察官,不畏民代的压力,才查出真相。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司法独立,不被关说的重要性。倘若政治黑手也可以伸进食安事件,可以对承办的检察官施以政治压力,而压下了这黑心商人以混油危及国人健康与食品信心的大案,试问,大家还能接受吗?
幸好,在混油事件中,司法作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了作用,行政机关抵抗不了民代的压力,彰化地检署抵抗了。但是,如果高董事长的民代朋友,也能够把彰化地检署检察长叫来备询,口出「你死了」之言,司法这道防线,还能够存在吗?
当然,要杜绝黑心食品,除了这三哩路外,企业伦理与商人良心的重建、消费者意识的深化、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效能的强化;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如民法、刑法、《食品卫生管理法》、《药事法》、《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的效度与强度是否足够;相关诉讼程序的设计如团体诉讼是否成熟等,这些都是构筑充分有效的食品安全网,必不可缺的工作。
(作者为法学教授、律师)
(中国时报)
关键字:食品安全、大统、富味乡、美食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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