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5日电】台北消息:台湾顶新、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因指示味全购买大统长基混掺铜叶绿素等劣混油,包装成纯橄榄油、调合油高价出售,获利新台币一点五亿元,台北地院历经近一年半审理,25日依诈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一审判处魏应充四年徒刑。
味全公司被控从2007年起为降低成本,委由代工的顶新制油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掺铜叶绿素的油品,搀伪入味全油品对外贩卖;又在大统案爆发后,用不实检验报告掩饰。台北地检署依诈欺取财等罪起诉魏应充、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等十三人。同案被告味全公司判处罚金一千五百五十万元;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判处三年10月徒刑;味全前总经理张教华无罪;其余被告则分处一年10月到5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诉。
魏应充的委任律师余明贤听判后受访表示,对北院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也无法接受。法官判决的认定,忽略有利于魏应充的各项事证,与事实和证据有很大的差距。他们收到判决书后,将详阅判决理由,并提出上诉争取清白,以维护权益。
顶新劣油案在台湾社会引起震动,台湾食品安全形象受到极大冲击。魏应充去年底因为劣猪油案获彰化地院判无罪,引发社会哗然。北检曾于2014年10月21日将魏应充等十三人与味全公司一併依诈欺、《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起诉,并请求判魏、常及味全总经理张教华最重之刑,并对味全罚最高罚款二千四百万余(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接案后,裁定魏应充以十三亿元交保,魏应充名下财产同步扣押,包括三户帝宝在内的十四笔房地产,魏应充在台北、彰化两地院的交保金总共十六点一亿元,也创下史上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