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食品维权案件数量随之猛增。
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一份调研中得知,超过8成案件的原告是“职业打假人”,而他们关心的重点是食品包装瑕疵或是问题多多的保健品,对于真正威胁人身安全的食品问题,涉及的很少。
食品安全案增长近5倍
据市二中院统计,2014年和去年审结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分别为9件和51件,食品安全纠纷案件数量增长了近5倍,且在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中的占比也从25%攀升至47.2%。
然而,这一数字的变化,并非代表着“全民打假”时代到来。
从诉讼主体看,职业化维权趋势颇为明显。在法院2014年审结的9起食品安全纠纷案件中,“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有5件,占55.6%,而去年审结的51起案件中,“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有42件,占比高达82.4%。
“《食品安全法》为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消费者,尤其是‘职业打假人’诉讼的积极性。”市二中院副院长苏丽英介绍道,“职业打假人”通常在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被告、同一事由提起多起诉讼,被告均为零售商,且多为经济实力较强、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大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
苏丽英介绍,一些大型百货商场、连锁超市,把食品安全风险转嫁给供货商,怠于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义务,在诉讼中往往无法提交查验证据。此外,一些超市、商场没有及时下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成为主要诉由。
打假人多关注标签瑕疵
此外,市二中院还发现,食品安全纠纷仅在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多发。“这和打假的难易程度有密切关系。”苏丽英介绍,质量等级、执行标准、添加剂是否合法、使用功能与宣称的是否一致等事项多印刷在食品外包装上,属于通过观察即可查明的事实。特别是对于“职业打假人”,这种包装标注错误,是最容易索赔的项目。而保健品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添加剂未明确标示、故意夸大使用功能等,而且由于保健品价格一般较高,索赔利润较大,也是“职业打假人”青睐的对象。
“‘职业打假人’更多关注食品标签瑕疵,真正能举证食品本身质量危及消费者安全的案例并不多,打假更应关注食品安全本身。”海淀法院朱珺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