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相好”的熟食销路广,而“卖相差”的熟食无人问津……作为顾客,肯定都喜欢“卖相好”的熟食,菜市场的商贩冉某也意识到了这点。为了改变熟食的卖相,冉某竟然在大锅里违规添加“日落黄”,改变了熟食因颜色变深而卖不出去的窘境。
然而,就在冉某乐此不彼地销售着“美味”熟食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把他请进了班房。日前,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冉某最终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冉某是重庆人,2012年和妻子来到了温溪镇,并在城中菜市场里租了6—7号两个摊位开始经营熟食生意,销售猪耳朵、鸡爪、鸡翅、烤鸡、香肠等熟食产品。其中,猪耳朵、鸡爪、鸡翅等均为冉某自己购买回原材料,再进行调料加工。因为自己加工的熟食在上架销售过程中暴露在外,受到空气、温度、时间等影响,导致熟食外表发生颜色变深,一天下来,每样熟食平均只能卖出两三斤,生意显得格外冷清。
2014年年底,在一次进货的途中,冉某无意之间得知,在煮熟食的时候添加一种叫“日落黄”的添加剂,就可以让熟食的卖相好一点,这样熟食就能卖出去多一点。于是,冉某就在一家调料店里买了一瓶“日落黄”添加剂。
因为不懂得添加的剂量,每次煮熟食添加“日落黄”的时候,冉某都是很随意地添加。就这样,冉某靠着自己精心烹饪出的熟食一直销售了一个多月。2015年3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店的猪耳朵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检测,冉某销售的猪耳朵中“日落黄”含量为0.046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标准要求。
有关部门的抽检和责令并没能阻止冉某的利益心,4月1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并提取了店内的猪耳朵、鸡爪等熟食作为检测样本。同一天,在冉某家里,当场查获一瓶“日落黄”添加剂并予以扣押。经检测,当日提取的猪耳朵“日落黄”含量为0.018g/kg,鸡爪“日落黄”含量为0.037g/kg,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标准要求。
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冉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在猪耳朵、鸡爪等熟食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并予以销售,其违规在肉制品中添加“日落黄”可能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长期摄入该类食品会对人体造成肝、肾功能损害,患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作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