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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要防范问题散装食品

发布:2016-02-08 18:0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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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春节将至,年货商品尤其是应节散装食品进入销售高峰期,根据消委会过往投诉情况,春节前后,也是各类年货商品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督促企

  春节将至,年货商品尤其是应节散装食品进入销售高峰期,根据消委会过往投诉情况,春节前后,也是各类年货商品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中山市消委会于2月1日发布2016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应节散装食品,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应节散装食品

  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市消委会相关维权人士指出,根据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同时,依据同步实施的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的“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将取代 “QS”标志,直至2018年10月1日前,两者会同时使用。

  市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节日前后选购散装食品,一定要注意,尽量到货源、质量相对有保障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大型商场、超市即使出现消费争议,其维权渠道相对比较通畅。

  不久前,国内一家著名速冻食品品牌的负责人对媒体披露了速冻食品的三个黑洞,发人深省。

  其一,一些企业经常在馅里做文章,用一些猪脖子肉代替其他部位的猪肉,蒙骗消费者,而这种做法根本无法保证水饺的口感。

  其二,个别水饺厂商为了使速冻水饺新鲜可口,就往馅里添加大量味精,有的水饺里加的味精是一般产品的5至7倍。

  其三,散装水饺在很多超市里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到底摆了多久也没人知道,即使有的已标明生产日期,但是否正确也值得怀疑。甚至个别黑心厂家把袋装过期的速冻水饺倒出来当散装水饺卖,消费者根本就不知情。

  由于散装食品大多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一直被认为是食品监管的难点。为此,食品行业一媒体资深记者表示:“散装食品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他认为散装食品本来就是不卫生的,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只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卫生问题。因为散装食品从生产加工,到装箱运输,再到商场、超市的仓库储存,到摆上货柜让消费者接触,每一个环节都可能造成污染。

  有专家却认为,散装食品应该存在与否暂且不论,但就目前散装食品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来看,还是较受消费者欢迎的,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它占了食品销售很大比例。

  因此,目前将散装食品逐出市场是不太可能的。但我们能做的,是把散装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的卫生风险降到零。而事实上,卫生部有关人士认为,尽管《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早已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但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