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联合多部门督查时,在长龙街道长龙村的长沙市闵氏佳食品有限公司内发现大量过期食品。 盛磊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月28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春节临近,又到年货旺销季,市民少不了大肆采购一番,好吃好喝招待客人。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近一个月深入各镇街,针对各个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督查。1月26日,督查组发现位于长龙街道长龙村樟树垅组的长沙市闵氏佳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联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卫生环境差 公司进货查验环节形同虚设
该公司共有两个厂,分别设在江西和长沙县,主要生产桃酥、月饼,有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24名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
督查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卫生环境堪忧,食品原材料乱堆乱放,未按照要求离地隔墙存放,所有库房未设立三防设施,制作间卫生差,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在食品原料库,督查人员发现超过10个品种,共206桶,约4.7吨的食品原材料已过期。
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进货查验环节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对供货商经营资格进行查验,索取生产企业、供货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等文件,共有10多种过期原料仅能提供2个品种的供货商资料,同时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进货票据。且仓库内购进的原料核桃仁无任何标签。
同时,该公司自产产品标签不规范,江西公司生产的“金美佳馅料”,长沙县公司生产的“玫瑰豆沙”食品包装标识标签不规范,标签信息标注不全,共216件;本地公司所配制的各种馅料用白色塑料桶装用,无任何生产日期、配料等标签标注,共20桶。
此外,该公司产品回收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设立专门的回收产品存放处,检查其仓库内有多种生产的产品已过期(工作人员称为回收产品),未及时进行处理,且也无回收产品处理登记台账。
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交办,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对52家肉制品和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回头看”
为切实加强全县肉制品和豆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食品安全,1月18日至22日,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县域内的52家肉制品和豆制品生产单位进行了督查,其中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豆制品生产单位36家。
16家肉制品生产企业中,有1家停业,1家已搬离,14家生产营业状态。14家营业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均持《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合法生产经营;仅有6家单位供货商资质索取齐全,10家建立了原材料进货台帐记录;5家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或过期失效未及时重新办理;3家单位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仓贮制度,存在过期和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3家未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检测室闲置,未对产品进行自检。
36家豆制品生产单位中,有6家被取缔或关停,9家停产。同时,近期各镇街联合所属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豆制品单位进行了回头看,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对不符合办证要求的进行劝退,多次劝退无效的将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进行打击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