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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信 人 马华
信件主题 小学门口的黑心店
信件内容
尊敬的马市长:
您好,
我小孩就读小孩广元市宝轮镇七一小学,七一小学门口开了家黑心商店,为什么叫黑心商店呢,前几个月上一年级的娃娃拿着购买的儿童十字绣(专卖儿童那种)在玩耍幸及时发现,很担心绣针会弄伤小孩,当时连同我在内的几个学生家长上门告诫店主不要向低年级的学生兜售这种潜在危险的商品,原本以为店主会改正,结果·····,这不,9月25日放学回来又拿着一个小食品回来,上前检查,是非常劣质的那种三无产品,类似于小孩吹泡泡的那种塑料小瓶装着蓝色或红色的糖水,里面还有黑斑,当时气愤也就扔掉了,没留下证据,我真心的希望您们管一管,问一问。也为小孩的健康带来一份保证!谢谢!电话就不留了,(店主为该校退休教师子女)
回复内容
请利州区政府处复,并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马华 2011-10-8 14:22:34
来信同志:
你好!你于2011年10月8日在《市长信箱》的来信已由马华市长批由我区调查处理。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投诉宝轮七一小学门口小店违规经营的问题。经调查,该店《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为蒲世军,店内经营文具和预包装食品,其《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检查还发现经营现场摆放凌乱,达不到食品经营标准,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蒲世军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现场未发现你来信中所提的十字绣和不合格小食品。
谢谢你的来信!
二○一一 年十月十二日
利州区政府 2011-10-12 17: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