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贩制售假食品 触犯法律被批准逮捕
2011-01-19 11:34:06【字号 】【打印】【关闭】
法制网四川频道讯 制售假食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翠屏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了一名制售假“民生”牌火锅、假莎麦鸡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宜宾市翠屏区经营个体食品批发,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从重庆杨X处以84元一件的价格订购了假冒的“民生”牌火锅原料,又从广东省汕头市杨X处以0.32元/套进购了包装袋若干,然后刘某某将印有“民生"牌火锅标识的内袋邮寄给重庆杨X,由杨X包装成半成品后又寄回,刘某某再装上“民生”牌火锅底料的外包装袋加工成成品后用于销售。期间,刘某某以120元/件价格销售假冒的“民生”牌火锅成品120件,销售额为14400元。公安机关还在其仓库内查获假冒“民生”牌火锅成品98件、半成品231件、包装袋37565个,总共非法经营数额为38700余元。
2009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还从翠屏区西郊农贸市场以460元一袋进购散装的鸡精生产假冒的莎麦鸡精共5袋,并掺入230斤过期的散装鸡精制成假冒的莎麦鸡精,总共非法经营数额为24000余元。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还涉嫌销售假冒的“飞马”、“国泰”等品牌味精和包装袋。翠屏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将其批准逮捕。(罗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