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卖毒狗肉赚黑心钱
低价收购他人毒杀偷盗而来的死狗,屠宰后加工成熟食销售,导致毒狗肉流入市场。日前,两个葛姓商贩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这两个葛姓商贩都是新昌县人。去年10月,两人合伙在新昌钟楼农贸市场设了一处卖狗肉的摊位。随着天气转冷,狗肉摊的生意火爆起来,狗肉常常供不应求。
一次,在我市打工的安徽人练某主动联系两人,欲以3至5元1斤的低价贩卖10来只死狗。这可比正常售价便宜多了,两人隐约觉得有猫腻,但为贪个便宜,仍收购了该批死狗。随后,两人加工这些死狗时,在狗身上发现了明显针孔,针孔附近肉的颜色也呈红色。两人心知肚明,知道这些狗都是用毒针毒死后偷来的。
这些毒狗肉经过加工后,被以7.5元1公斤的价格出售,大部分卖给了熟食店,部分卖给了散客,赚取的利润比以往多了许多。两人觉得这是个商机,一合计,竟打起了与练某长期合作的心思。此后,他们一旦需要狗肉,就常常主动联系练某。练某见有销路,于是纠结张某等3人,用毒针、弩等工具到我市各乡镇偷狗供应给他们。截至去年12月案发,短短两个月时间,两人从练某处收购毒杀偷来的狗达60余只,加工、销售毒狗肉500余公斤。练某等4人也因此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鉴定,从两人处扣押提取的冷冻死狗血液内含有琥珀胆碱。琥珀胆碱是一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超量注射可致人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