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前夕,人来人往的湖南长沙火车站电子屏幕上,赫然出现一组“老赖”名单和照片,引得不少过往行人驻足围观。“法院动真格了,曝光‘老赖’信息,搞得好!”过路者对此纷纷称赞。
其实,值得称赞的,还不只是“把‘老赖’暴露在阳光下”一项措施。严惩“中国式过马路”,打击黑心食品药品,净化网络空间,一系列针对当下突出问题的治理举措,都应该获得我们大家的点赞。
文明的家园需要制度守卫,美丽的中国需要文明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破除道德领域顽疾。
针对游客不文明行为,中央文明委大力加强文明旅游工作,建立了16个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中央文明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化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惩戒力度;针对诚信缺失现象,2014年,中央文明办与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会签“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推出惩戒“老赖”的一整套措施;针对网络雾霾严重问题,2014年,国家网信办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扫黄打非·净网2014”、“剑网2014”等多个专项行动。
一系列雷厉风行的动作矛头直指问题要害,传递出党的十八大以后,各地各部门敢于、巧于治理各类社会突出问题的决心与智慧。应该说,各类治理举措的建立与实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在为今后处理此类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文明历史悠久的国家,我国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思维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有针对,有目的推出了一系列治理与建设举措,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更丰硕的成果。
有人说,一部良法,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胜过千次万次的突击治理。伴随着专项教育治理“破顽疾”的过程,精神文明建设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规矩”正在法治框架体系内逐步建立。例如,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4年9月底,中央文明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等,都显示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法治意识的力量。
用制度守卫文明家园,用文明护航美丽中国。将问题思维、制度思维、法治思维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加快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催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现代中国不仅应是一个经济实力崛起的大国,也必将会成为一个精神文明建设芬芳的强国。(殷华尚)